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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深化林改提供更多“福建经验”

更新时间:2024/3/12 浏览量: 1800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福建始终牢记嘱托,接续作答“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个难题,以及“两山如何转化”新问题,持续为全国深化林改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

山要怎么分?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

  通过深化改革,让林农、集体、企业、社会多方得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深化林改的合力。一是加快“三权分置”工作。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实现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两权分离”基础上,积极推进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放活林地经营权。邵武市探索发放林下经营权证;漳平市向台商发放林下经营权证书。二是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强化业务协同,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持续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三明市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等方式,免费为群众提供林权地籍调查服务。三是加快林权流转。积极推广林权流转格式合同,搭建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促进林权规范有序流转。2021年以来,全省共流转林权556.85万亩。

树要怎么砍?

从“砍树卖钱”到“多种收益”

  从确保林农经营自主权、处置权、收益权入手,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经营收益。一是探索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组织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有效落实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如,三明市探索实施采伐蓄积量、年龄、坡度、指标“四个放宽”;沙县区探索开展按面积审批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龙岩市在下调两个龄级的基础上,2023年经批复同意又探索开展人工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主伐限额五年总控改革试点。二是调整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将部分符合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条件的天然商品林、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逐步置换或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推进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加快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2021年以来,全省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950.4万亩,重点区域林相改善19.75万亩。

钱从哪里来?

从“守着金山银山”到“盘活万重山”

  积极开展林业投融资改革,让青山变金山、绿树变活钱、资源变资产。一是强化金融创新。省林业局联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发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长期限、低利率、手续简便的林业金融产品。2021年以来,全省发放“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贷款54.99亿元,新增受益农户3.04万户,累计发放贷款149.19亿元,受益农户11.27万户。二是强化引资入林。加强与央企、国企等战略合作,积极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林等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利用国开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25.17亿元,累计72.74亿元。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发挥全省50多家林权收储机构作用,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收储担保超过20亿元,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森林综合保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有效提高保额,并通过财政补贴有效减轻林农保费负担。2018年以来,全省已决赔款6.32亿元,赔付率65.79%。同时,各地积极创新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损害、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指数等林业特色险种。

单家独户怎么办?

从“分山到户”到“多式联营”

  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加强统一服务等,有效解决林农单家独户难以面对大市场问题。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2021年以来,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877家。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加强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合作,积极拓展托管经营、股份合作等经营模式。如,顺昌县依托国有林场创新推进“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股份合作模式,合作经营山林面积达12.4万亩。同时,推动各地开展林票、地票改革试点。目前,三明市已制发林票总额7.28亿元、合作面积28.84万亩,并推出林业生物资产交易的“林票2.0”。漳州推行林票、地票“两票”改革试点,实施试点面积2966亩、推行“两票”803万股。三是加强林农的统一服务。深入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科技服务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林业技术培训。2023年,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科技服务1089批次,为2万余林农提供精准服务。同时,积极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培育各类林业社会化中介机构269家,发展造林、防火、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服务队伍967支。

两山如何转化?

从“单一林业”到“多功能林业”

  从木材生产为主向体现“四库”作用,发挥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多功能林业转变,在拓展和厚植生态优势的同时,通过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一是突出产业化利用。坚持以项目建设、市场拓展、创新驱动为抓手,扶持发展木材加工、竹产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7651亿元。二是突出生态化补偿。统筹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提高到每年每亩23元,并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林权所有者补助政策(每亩加3元)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同时,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2021年以来,完成赎买等改革15万亩、累计53.6万亩。三是突出市场化交易。组织开展20个省级林业碳中和试点,建成碳中和林102万亩。南平、三明、龙岩3个市成功入选国家碳汇试点市。2021年以来,全省完成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和再交易153.89万吨、2560.63万元,累计410.57万吨、6422.5万元。省林业局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及赔偿机制,目前司法损失赔偿使用林业碳汇5139吨。

  下一步,福建将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为契机,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先行先试,组织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多”改革试点,在放活经营权、优化林权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采伐制度、发展绿色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林业碳汇、推进金融创新、提升管理服务等十个方面继续先行先试,继续为全国深化林改提供更多“福建经验”。(省林业局 文)


来源:福建日报